風俗通義校注 古代 [漢]應劭 全文TXT下載 免費全文下載

時間:2017-03-12 09:40 /衍生同人 / 編輯:灼華
主角叫拾補,器案,注引的小說叫《風俗通義校注》,是作者[漢]應劭創作的古代修真武俠、三國、古典類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世掌大樂,頗能紀其鏗鏘,而不能說其義〔二八〕。武帝始定郊祀,巡省〔二九〕告封,樂官多所增飾,然非雅正〔三0〕,故繼其條暢曰聲音也〔三一〕。 〔一〕蘇頌曰:“聲音...

風俗通義校注

推薦指數:10分

閱讀所需:約1天讀完

閱讀指數:10分

《風俗通義校注》線上閱讀

《風俗通義校注》精彩章節

世掌大樂,頗能紀其鏗鏘,而不能說其義〔二八〕。武帝始定郊祀,巡省〔二九〕告封,樂官多所增飾,然非雅正〔三0〕,故繼其條暢曰聲音也〔三一〕。

〔一〕蘇頌曰:“聲音六,子抄雲:十三。”

〔二〕豫卦文。

〔三〕周頌執競文也,今詩作“磬管將將”,荀子富國篇作“管磬瑲瑲”,說文作“管磬”,古同聲通假,蓋三家詩異文也。毛傳:“將將,聲和貌;穣穣,眾也。”

〔四〕堯典文。

〔五〕漢書禮樂志“”作“”。

〔六〕漢志作“通神明”。

〔七〕“按”,漢志作“安”,按左傳襄公十一年:“樂以安德。”安子義。大戴禮記禮三本篇:“天地者,生之本也;先祖者,類之本也。”、生古通。

〔八〕虎通禮樂篇:“禮記曰:黃帝樂曰咸池。”莊子天地篇:“黃帝張咸池之樂,於洞。”呂氏秋古樂篇:“黃帝又命伶與榮將鑄十二鍾,以和五音,以施音韶,以仲之月,乙卯之在奎,始奏之,命之曰咸池。”文選嘯賦注引樂緯聲儀,初學記十五引樂協圖徵,禮記樂記疏、類聚四一、御覽五六六、初學記十五引樂緯,並雲:“黃帝樂曰咸池。”虎通禮樂篇:“黃帝曰咸池者,言大施天下之而行之,天之所生,地之所載,鹹蒙德施也。”初學記十五引劉向五經通義:“黃帝所以為咸池者何鹹,皆也,施也,“施”上脫“池”字黃帝時皆施於民。”樂記:“咸池,備矣。”鄭注:“鹹,皆也;池之言施也。言德之無不施也。”

周禮大司樂注同初學記十五引樂緯注:“池音施,施於民,故曰咸池。”又引宋均樂協圖徵注:“鹹,皆也;池,取無所不浸;德萬物,故定以為樂名也。”御覽五六六引樂緯注:“池,施也,施於民,故曰咸池。”

〔九〕廣雅釋樂“莖”作“”。虎通:“禮記曰:顓頊樂曰六莖。”又:“顓頊曰六莖者,言和律呂以調陽。莖者,萬物也。”樂記疏引樂緯:“顓頊曰五莖。”宋均注:“五莖者,能為五行之莖也。”書鈔一0五引樂緯及注,類聚四一引樂緯,初學記十五引樂協圖徵及宋均注,文選魏都賦注,又傅毅舞賦、周禮大司樂疏引樂緯聲儀,並同。初學記十五引樂緯:“顓頊曰五莖。”注:“莖,故曰五莖。”御覽五六六引樂緯:“顓頊曰六莖。”注:“莖,故曰六莖。”通典樂典一:“顓頊作六莖。”注:“莖,也,謂澤及下也。又樂緯雲:樂名五莖。”

〔一0〕廣雅“英”作“韺”。虎通:“禮記曰:帝嚳樂曰五英。”又:“帝嚳曰五英者,言能調和五聲以養萬物,調其英華也。”樂記疏引樂緯:“帝嚳曰六英。”宋均注:“為**之英華。”類聚四一引樂緯:“帝嚳曰六英。”通典:“帝嚳作五英。”注:“英謂華茂也。又樂緯雲:樂名六英。”初學記十五引樂緯:“帝嚳曰六英。”注:“有英華,故曰六英。”御覽五六六引樂緯:“帝嚳曰五英。”注:“有英華,故曰五英。”呂氏秋古樂篇:“帝嚳命鹹黑作為聲,歌九招、六列、六英。”困學紀聞五:“樂緯聲儀:顓頊之樂曰五莖,帝嚳之樂曰六英。漢志、虎通雲:六莖、五英。帝王世紀:高陽作五英,高辛作六莖宋翔鳳集校本失引此條。列子注周穆王篇以六瑩為帝嚳樂,通鑑外紀卷一雲:漢志、世紀放六樂撰其名,故多異。”

〔一一〕樂記:“大章,章之也。”鄭注:“堯樂名也,言堯德章明也。”疏引樂緯:“堯作大章。”虎通:“禮記曰:堯樂曰大章。”又:“堯曰大章者,大明天地人之也。”書鈔一0五引樂緯:“堯曰大章。”注:“言其德光被四表,格於上下,其大章明也。”類聚四一引樂緯:“堯曰大章。”初學記十五引樂緯曰:“堯曰大章。”注:“堯時仁義大行,法度章明,故曰大章。”御覽五六六引樂緯:“堯曰大章。”注:“堯時仁義大行,法度彰明,故曰大章。”呂氏秋古樂篇:“帝堯立,乃命質為樂,質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,乃以麋置而鼓之,乃拊石擊石,以象上帝玉磬之音,以致舞百;瞽叟乃拌五絃之瑟,作以為十五絃之瑟,命之曰大章,以祭上帝。”

〔一二〕“韶”,漢志作“招”,下同。樂記:“韶,繼也。”注:“舜樂名也。韶之言紹也,言舜能紹堯之德。周禮曰:大招。”疏引樂緯:“舜曰簫韶。”又引元命:“舜之時,民樂紹堯業,故云韶之言紹也。”虎通:“禮記曰:舜樂曰簫韶。”又:“舜曰簫韶者,舜能繼堯之也。”秋繁楚莊王篇:“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,故曰韶。韶者,昭也。”公羊傳隱公五年,何注:“舜曰簫韶,舜時民樂其脩紹堯也。”周禮大司樂大磬,注:“大磬,舜樂也,言其德能紹堯之也。”論語八佾疏引元命:“舜之時,民樂其紹堯業。”書鈔一0五引樂緯:“舜樂曰簫韶。”注:“韶,紹也,言紹堯之德。”類聚四一引樂緯:“舜曰簫韶。”初學記十五引樂緯:“舜曰簫韶。”注:“韶,繼也,舜繼堯之,循行其,故曰簫韶。”御覽五六六引樂緯:“舜曰簫韶。”注:“韶,紹也,舜紹堯之,脩行其,故曰簫韶。”類聚十一、御覽五六六引元命:“舜之時,民樂其紹堯業,故樂名韶,韶者,紹也。”呂氏秋古樂篇:“帝舜乃命質脩九招、六列、六英,以明帝德。”

〔一三〕樂記:“夏,大也。”注:“禹樂名也,言禹能大堯、舜之德。周禮曰大夏。”疏引樂緯:“禹曰大夏。”周禮大司樂大夏注:“禹樂也,禹治傅土,言其德能大中國也。”虎通:“禮記曰:禹樂曰大夏。”又:“禹曰大夏者,言禹能順二聖之而行之,故曰大夏也。”秋繁楚莊王篇:“禹之時,民樂其三聖相繼,故夏,夏者大也。初學記十五引樂緯:“禹曰大夏。”注:“禹承二帝之重太平,故曰大夏。”又引樂協圖徵:“禹樂曰大夏。”宋均注:“其德能大諸夏也。”御覽五六六引樂緯:“禹曰大夏。”注:“禹承二帝之重太平,故曰大夏。”類聚十一、御覽五六六引秋元命曰:“禹之時,民大樂其駢三聖相繼,故樂名大夏,夏者大也。”公羊隱公五年注:“禹之時,民樂其三聖相繼,故夏,夏者大也。”呂氏秋古樂篇:“禹於是命皋陶作夏籥、九成,以昭其功。”

〔一四〕郎本校雲:“護,俗本作濩,今從宋本。”周禮大司樂大濩,注:“大濩,湯樂也,湯以寬治民,而除其,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。”虎通:“禮記曰:湯樂曰大濩。”又:“

湯曰大濩者,言湯承衰,能護民之急也。”秋繁楚莊王篇:“湯之時,民樂其救之於患害也故頀,頀者救也。”公羊隱公五年注:“

殷曰大護,殷時民大樂其護己也。”樂記疏引元命:“湯之時,民樂其救之於患害,故曰濩,救世申救之,故民得所。”類聚十二引元命:“湯之時,民大樂其救於患害,故護者救也。”又四一引樂緯:“殷曰濩。”初學記十五引樂緯:“殷曰大濩。”注:“湯承衰而起,濩先王之,故曰大獲。獲音護。”類聚十一御覽五六六引秋元命:“湯之時,民大樂其救於患害,故樂名大濩,濩者救也。”墨子三辯篇:“湯放桀,因先王之樂,又自作樂,命曰護。”呂氏秋古樂篇:“湯命伊尹作為大護。”

〔一五〕“作”,吳本、汪本誤“所”。周禮大司樂大武,注:“大武,武王樂也,武王伐紂,以除其害,言其德能成武功。”疏引元命:“文王時,民大樂其興師征伐,故曰武。”虎通:“禮記曰:周樂曰大武,象,周公之樂曰酌,曰大武。”又:“曰大武者,天下始樂周公之徵伐行武,故詩人歌之曰:王赫斯怒,爰整其旅。當此之時,樂文王之怒以定天下,故樂其武也。”秋繁楚莊王篇:“文王之時,民樂其興師征伐也,故武,武者伐也。”又曰:“當是時,紂為無,諸侯大,民樂文王之怒而詠歌之也。周人德已洽天下,反本以為樂,謂之大武,言民所始樂者武也云爾。”又三代改制篇:“文王作武樂,武王作象樂。”初學記十五引樂緯:“

周又曰大武。”御覽五六六引樂緯同。類聚十一、御覽五六六引秋元命:“武王之時,民樂其興師征伐,故樂名武,武者伐也。”公羊隱公五年注:“周曰大武,周時民樂其伐紂也。”莊子天下篇:“

武王、周公作武。”荀子儒效篇:“武王誅紂,天下立聲樂,於是武、象起,而韶、濩廢矣。”呂氏秋古樂篇:“武王即位,以六師伐殷,六師未至,以銳師克之於牧,乃薦俘馘於京太室,乃命周公為作大武。”孫詒讓周禮正義曰:“案樂記說大武之舞雲:總而山立,武王之事也;發揚蹈厲,太公之志也;武皆坐,周公之事也。是大武有武王、太公、周公之事,則為武王命周公所作無疑。莊子天下篇亦云:文王有辟雍之樂,武王、周公作武。董子及秋緯並謂文王作武,失之。”

〔一六〕虎通:“禮記曰:周公之樂曰酌。”又:“周公曰酌者,言周公輔成王,能斟酌文、武之而成之也。”獨斷:“勺,一章九句,告成大武,言能酌文、武之,以養天下也。”類聚四一引樂緯:“周曰酌。”初學記十五、御覽五六六引樂緯:“周曰勺。”注:“周承衰而起,斟酌文、武之,故曰勺。”詩周頌酌序:“言能酌先祖之以養天下,故以酌為名。”左傳宣公十二年疏引詩序,“酌”作“汋”。器案:酌、汋古通,周禮士師:“掌士之八成,一曰邦汋。”注:“鄭司農讀汋如酌酒尊中之酌。”詩酌序釋文:“

酌本作汋。”左傳宣公十二年、荀子禮篇引詩皆作“汋”。

〔一七〕“勺”,意林、吳本、汪本作“酌”。漢志無“斟”字。

〔一八〕意林有“武”字,漢志無。

〔一九〕意林作“韶者,紹堯也”。

〔二0〕意林作“章者,彰也”。

〔二一〕意林作“英者,華也”。

〔二二〕漢志同,師古曰:“澤及下也。”

〔二三〕自篇首至此,用漢書禮樂志文。

〔二四〕漢書武紀元朔五年夏六月詔:“蓋聞導民以禮,風之以樂。今禮樂崩,朕甚閔焉。”

〔二五〕漢志注,應劭曰:“桑間,衛地;濮上,濮之上;皆好新聲。”

〔二六〕左傳昭公元年:“滔湮心耳,乃忘和平。”

〔二七〕“忘”,拾補雲:“似當作亡。”拾補識語云:“漢人忘、亡通用,說苑引詩不忘作不亡,漢書戾太子傳注:忘,亡也。”

〔二八〕漢書禮樂志:“漢興,樂家有制氏,以雅樂聲律,世世在太樂官,但能紀其鏗鼓舞,而不能言其義。”又見藝文志。

〔二九〕“省”,郎本誤“首”。

〔三0〕漢書禮樂志:“至武帝定郊祀之禮,祠太一於甘泉,就位也;祭土於汾陽,澤中方丘也。乃立樂府,采詩夜誦,有趙、代、秦、楚之謳,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,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,造為詩賦,略論律呂,以八音之調云云。”兩都賦序:“至於武、宣之世,乃崇禮官,考文章,內設金馬、石渠之署,外興樂府協律之事。”文心雕龍樂府篇:“暨孝武崇禮,始立樂府,總趙、代之音,撮齊、楚之氣,延年以曼聲協律,朱、馬以胡梯制歌,桂華雜曲,麗而不經,赤雁群篇,靡而**,河間薦雅而罕御,故汲黯致譏於天馬也。”事詳禮樂志

〔三一〕原不分段,今依全書例分之。

昔皇〔一〕帝使伶〔二〕自大夏之西〔三〕,崑崙之〔四〕,取竹於嶰谷生,其竅厚均者〔五〕,斷兩節而吹之〔六〕,以為黃鐘之管〔七〕,制十二筒〔八〕,以聽鳳之鳴;其雄鳴為六,雌鳴亦為六,天地之風氣正而十二律定〔九〕,五聲於是乎生,八音於是乎出。聲者,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,音者,土曰壎〔一0〕,匏曰笙〔一一〕,革曰鼓,竹曰管,絲曰弦,石曰磬,金曰鍾,木曰柷〔一二〕。詩曰〔一三〕:“鶴鳴九皋〔一四〕,聲聞於天。”書:“八音克諧,無相奪。〔一五〕”由是言之:聲本音末也〔一六〕。

〔一〕“皇”,吳本、鍾本、汪本作“黃”,拾補曰:“皇與黃通。此條當提行起。”

〔二〕呂氏秋古樂篇高注:“伶,黃帝臣。”

〔三〕古樂篇高注:“大夏,西方之山。”器案:逸周書史記篇有西夏之國,蓋即謂此,非華夏之夏也。秋時,陳公子少西字子夏,鄭公孫夏字子西,俱以地取義,故高雲“大夏西方之山”也。漢書律曆志上注,應劭曰:“大夏,西戎之國也。”

〔四〕“崑崙”,漢志作“崑崙”。

〔五〕漢志注,應劭曰:“生者,治也。竅,孔也。”

〔六〕漢志“節”下有“間”字,呂覽古樂、說苑修文並有,當據補。

〔七〕“管”,拾補曰:“漢書、呂覽皆作宮。”器案:說苑亦作“宮”,高注云:“斷竹三寸九分,吹之,音中黃鐘之宮。”五行大義四引帝王世紀作“管”。

〔八〕“筒”,吳本誤“筒”。晉書律志上引傳亦作“筒”。呂覽作“筒”,高注云:“六律六呂各有管,故曰十二筒。”

〔九〕“定”原作“之”,器謹案:“之”當作“定”,“定”俗作“”,“之”即“”之缺文。漢志:“天地之風氣正,十二律定。”注,孟康曰:“律得風氣而成聲,風和乃律調也。”臣瓚曰:“風氣正則十二月之氣各應其律,不失其序。”呂覽音律篇亦作“天地之風氣正,則十二律定矣。”可證。今據改正。說苑修文篇作“天地之風氣正,十二律至也”,“至”亦“定”之訛。

〔一0〕漢志注引應劭曰:“世本:辛公作壎。”

〔一一〕漢志注引應劭曰:“世本:隨作笙。”

〔一二〕自“昔皇帝”至此,用漢書律曆志。

〔一三〕見小雅鶴鳴。

〔一四〕今本作“鶴鳴於九皋”。按史記東方朔傳引詩無“於”字,文選東方朔答客難亦無“於”字,古鈔本文選集註及漢書東方朔傳則俱有“於”字,論衡藝增篇、三國志蜀書秦宓傳、華陽國志劉主志、漢書張衡傳注、初學記一、帖一九四、文選注十三又二四又四二、賈昌朝群經音辨引俱無“於”字,說文鶴下、焦氏易林一及二、希麟續一切經音義四引朴子,俱雲“鶴鳴九皋”,亦無“於”字,唐石經有“於”字,今本並因之。盧文弨龍城札記:“一作

皋,當作,即古澤字。”

〔一五〕堯典文。

〔一六〕虎通禮樂篇:“聲五音八何聲為本,出於五行,音為末,象八風,故樂記曰:聲成文謂之音,知音而樂之,謂之樂也。”樂書要錄五引五經通義:“何謂聲何謂音曰:聲也,人之本也,情生於心,而形於聲,聲成文謂之音。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,五聲也。八音者,謂金、石、革、木、匏、土、絲、竹。五聲之散為文章,謂之音也。”

謹按:劉歆鐘律書〔一〕:“商者,章也〔二〕,物成熟〔三〕,可章度也〔四〕。”五行為金,五常為義,五事為言,凡歸為臣。〔五〕

〔一〕意林作“劉向雲”。漢書律曆志上:“漢興,北平侯張蒼首律歷事。孝武帝時,樂官考正。至元始中,王莽秉政,燿名譽,徵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,使羲和劉歆等,典領條奏,言之最詳。”晉書律曆志:“王莽之際,考論音律,劉歆條奏,大率有五:一曰備數,一、十、百、千、萬也;二曰和聲,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;三曰審度,分、寸、尺、丈、引也;四曰嘉量,籥、、升、鬥、斛也;五曰權衡,銖、兩、斤、鈞、石也。班固因而志之。”

〔二〕漢書律曆志上:“商之為言章也。”玉海、天中記四二引徐景安樂書引劉歆說:“商者,章也,臣也,其聲疾,如臣之節而為。”器案:漢書此志,即就劉歆書刪其偽辭,取其正義而成之者,故晉志引此志直雲劉歆序論。困學紀聞五:“朱子語錄雲:漢禮樂志劉歆說樂處亦好。”漢志無劉歆說樂,此記錄之誤,近思續錄亦誤取之。”今考應氏此書、及北史牛弘傳、隋書牛弘傳、御覽二五俱引劉歆鐘律書,則劉歆說樂者,鐘律書也。陸德明、徐景安引劉歆說,亦當出鐘律書。

〔三〕“熟”,意林作“就”。

〔四〕漢志:“商之為言章也,物成熟,可章度也。”爾雅釋樂釋文:“劉歆雲:商,章也,物成熟,可章度也。”虎通禮樂篇:“商,張也,氣開張,陽氣始降也。”漢紀:“商者,量也,物盛而可量度也。”晉書樂志上:“商為臣,商之為言強也,謂金之堅強也。”

〔五〕“商為臣”,出樂記,下同。“五行、五常、五事”云云,並詳漢志。“凡歸”云云,則漢志所謂“以君臣民事物言之”者也,下並同。樂記正義引樂緯聲儀:“商為臣,臣者,當發明君之號令,其聲散以明,其和溫以斷,肺也。”

謹按:劉歆鐘律書:“角者,觸也,物觸地而出〔一〕,戴芒角也。〔二〕”五行為木,五常為仁,五事為貌,凡歸為民〔三〕。

〔一〕意林作“物觸地戴芒角而生也”。

〔二〕漢志、爾雅釋文引劉歆並同,徐景安樂書引劉歆說:“角者,觸也,民也,其聲圓,經貫清濁,如民之象而為經。”虎通:“角者,躍也,陽氣躍。”晉志:“角為民,角之為言觸也,謂象諸陽氣觸物而生也。”

〔三〕樂記正義引樂緯聲儀:“角為民,民者,當約儉不奢僭差,故其聲防以約,其和清以靜,肝也。”

謹按:劉歆鐘律書:“宮者,中也,居中央,暢四方,倡〔一〕始施生,為四聲綱也。〔二〕”五行為土,五常為信,五事為思,凡歸為君〔三〕。

〔一〕“倡”,漢志、爾雅釋文作“唱”。

〔二〕

(31 / 59)
風俗通義校注

風俗通義校注

作者:[漢]應劭 型別:衍生同人 完結: 否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詳情
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
熱門